隨著學院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日益增多♢🙋🏽♀️,外籍專家來院訪問十分頻繁。為完善和改進我院邀請短期外籍專家的管理,更好地規範申報審批程序和經費管理,使之規範化、製度化,特作如下規定🏃♂️➡️🧑🏼🎤:
一🤜🏿、國際交流處是學院管理短期外籍專家的部門💂🏼♂️🏀,製定和落實學院邀請短期外籍專家計劃🫅🏻,為有關部門邀請短期外籍專家提供咨詢🚴🏽9️⃣、審核、報批等服務🗑。
二、邀請部門需在每年12月前就下個年度邀請計劃上報國際交流處🤦🏻♀️,並附上填報的《上海應用技術學院邀請短期外籍專家申請表》。
三、各邀請部門編報的邀請計劃✉️,經由學院相關部門共同商定審核通過後,由學院簽署意見,並由國際交流處通知各邀請部門。
四、各邀請部門提前一個半月將所邀請的短期外籍專家的有關情況(姓名🙍♂️、性別、國籍、工作部門🧛🏻、職務、專業範圍🦓、護照號碼、來訪時間等)通知國際交流處📀,辦理入境簽證,安排食宿。如需學院發邀請信,應予以註明。
五👩🦽➡️、各邀請部門在外籍短期專家來訪前兩個星期將本部門接待計劃報國際交流處🐧,以便進一步落實專家講學的具體事宜。
六➞、學院鼓勵各部門根據學科建設需要邀請高層次的短期外籍專 家⛹🏼♂️,各邀請部門在接待短期外籍專家時要嚴格執行財務製度和接待標準🗿,經費支付項目主要為住宿費、夥食費🫚、市內交通費、觀光遊覽費、禮品費等🫚。學校原則上不支付國際旅費🎴🤏🏿、國內省際旅費和講課費。
接待旅遊參考標準👾:來校講學一周以內者安排市內觀光一次𓀉,一周以上至一個月者可安排去上海周邊城市旅遊一至兩天👬🏻。特殊情況應事先報告國際交流處,經批準後實施🧝🏿♂️。
經費報銷🚶♀️➡️:各接待部門須填寫《上海應用技術學院邀請短期外籍專家經費使用情況表》💂🏿♂️,經認可的接待計劃範圍內所使用的經費💚,根據有關規定由有關項目專項經費支付或由學校與邀請部門共同承擔或由學校承擔,但是必須經過學校主管校長批準,超出規定範圍內的經費由邀請部門承擔。
七、短期外籍專家工作結束後👷♂️,各接待部門應填寫《上海應用技術學院邀請短期外籍專家成果表》交國際交流處備案🌖。內容包括:講學內容或合作項目名稱,聽講的人數😑、對象、效果等。
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國際交流處🕴🏼。